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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审计稽查部自2019年6月30日至2019年9月21日对内江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设施改(扩)建工程-安民街排水管道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计。经审核,将该工程结算中不符合合同约定,高估冒算的项目予以审减,该工程送审结算金额6161915元,内审审定金额5046472元,核减金额1115443元,核减率18.10%。通过此次内审,对节约国家投资,合理有效地使用建设资金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审计稽查部 曾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