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今天是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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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对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进行公示。社会公众若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存有异议,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联系,也可实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反映。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弋涵/13890588387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机关及联系电话:内江市水利局0832-2062317
附件1:01 内江市第三水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